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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清单(5月27日更新)

发布时间:2019-05-29 15:20    作者:.    来源: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查看:
    不能调运30公斤以上生猪的疫区所在省:云南、新疆、西藏、贵州、四川、宁夏、广西。

    以上省份内疫区所在县以外的种猪、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商品仔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以调运。

    不能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疫区所在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工布江达县、波密县;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文山州砚山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疏勒县;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广西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

    其他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可以正常调运。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有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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