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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猪贴息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02-28 10:27    作者:.    来源:湖北日报    查看:
    省财政出台一揽子硬措施,支持各地统筹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春季农业生产等工作,帮助各类生产主体共渡难关。

    在蔬菜生产方面,筹措资金8000万元,支持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对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蔬菜抢收、抢种补种的蔬菜生产者或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给予适当补贴,也可对其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贴,保障疫情期间蔬菜稳产保供。

    在鲜蛋供应方面,筹措资金2000万元,对疫情防控期间鲜鸡蛋收储予以一次性补助,解决当前鲜鸡蛋积压滞销问题,支持各地做好鲜鸡蛋收储工作。

    在动物防疫方面,预拨资金8000万元,用于缓解各地畜禽规模养殖场春防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矛盾,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同时,考虑部分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任务较重,省财政在测算分配今年农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时,将重点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适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恢复农业生产,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为统筹谋划疫情结束后农业生产工作,省财政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贴息补助力度,采取“政银担”的模式,对有融资需求的从事粮油、蔬菜、禽蛋肉等民生物资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省财政筹措资金予以贴息支持,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充分发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针对当前疫区保民生急需的粮、油、肉、菜等生产和流通企业,适当增加担保额度300万元以上项目,单户担保额度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疫情期间为所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融资担保,担保费减半收取;对于供应直接保障民生的粮油、蔬菜、禽蛋肉等民生物资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率按每年0.5%收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落实生猪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猪生产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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