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将开展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和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含个体工商户,不含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范围,省财政按不超过年利率2%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加大信贷担保支持,进一步发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功能,对符合担保要求的单个规模猪场,在2023年内的担保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提高至10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
湖北还将推进肉牛肉羊增量提质,支持4至5个县实施中央牛羊增量提质项目,每县安排中央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用于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提升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支持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